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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厂干了半年,中间没有一天休息日。姨天工作12个小时。由于我是乙肝病毒携带着医生建议不要过于疲劳。我在5月的一天提交了辞职报告。可是厂长和器重我和我天了整整半天。第一次没走上。7月20号开完6月份工资。我和厂长打了个招呼,21号就走了再没回去他们现在欠我20天的工资。现在开资的日子早过和他们联系说我没有履行厂子的规章制度所以不给工资。请问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劳动报酬。像我这要离职的能拿到工资吗?

其他 2010-08-24 17: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否则需要承担为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以你违反规章制度处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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