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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4月7日进公司的,之前有签一年劳动合同。后又从2009年签了7年合同,现在公司无故立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得到那些赔偿。

其他 2015-04-12 2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 你好,如果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加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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