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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怎么赔偿员工?我想请问如果公司被别的公司收购,现在老员工要被裁员,这些老员工都在公司已经工作5年多,现在裁员有权利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征地补偿 2019-08-16 09: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可以和公司具体协商,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如果人数众多还是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仲裁起诉,需要帮忙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当然可以。。
  •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是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 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可以和公司具体协商,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
  • 当然可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们的工作年限满一年计算1个月经济补偿金,按此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你们赔偿金。涉及的人呢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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