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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是什邡的,男方是绵竹的,我们2012年离婚(原因是男方母亲有家暴,经常打儿媳),离婚时儿子跟男方。离婚后一直在谈复婚(2012年—2014年.5月期间和夫妻无异。一吵架男方就不复婚了,就不让见小孩了,决定不复婚后,男方允许见小孩,但只能看看,不能近距离接触。2014年5月我有找过两边的司法所帮我,因为什邡这边不能调取对方资料,绵竹那边司法所的说他们没权利调对方的资料,我打电话给男方,说了我在司法所,他又说要复婚了,又让我带儿子去耍。过了几天,他要我签协议(现在领结婚证,在离婚小孩还是跟他;要么就十年以后领结婚证。)我再次找了司法所的,他们说我这种情况就是起诉了,对方都不一定会执行,还要申请一次强制执行。我执意要办,他们还是帮我找了律师要2000诉讼费(当时我工资只有1500,要管我和我妈的生活开销,法院的了解了情况之后,给我找了一个律师只要1500,可我当时连1500都没有)这件事未果。至今我和儿子见过一次(在他们不知情的状况下,我去学校见的)。他说要十年后儿子愿意见我的情况,他才让我见儿子。我应该怎么办啊?

其他 2015-05-02 14: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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