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车在人行道上,因刹车失灵撞向一辆靠边停着并开启跳灯的金杯面包车,电动车主人受伤,电动车还有对方的金杯面包车都有损坏,公安局定责任电动车为70%,面包车为30%,电动车定损850元,面包车定损1700元,请问两方车都损坏由谁赔付。电动车主人受伤,面部有3CM的划伤肯定会留疤,膝盖痛,1周内无法正常工作,电动车主的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面部的划伤,都由谁承担,因面部会留疤可以向对方索赔吗?

其他 2015-04-25 22: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