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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投标中标后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其他 2015-04-28 08: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如中标是总公司,必须和总公司签订合同,主体不能变更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会对你所在的公司不利。建议仍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如以分公司名义中标,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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