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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检验法不是规定已加胶、加漆经过了加工的木材则不再需交纳检验费吗?可是郑集木材检疫站对运输胶合板、三合板、多层板及木材拼板、成品家具还要查收检疫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元不等,如果提前去交纳50元(打个白条),再运输胶合板就不查,什么检疫就是拿钱就可以,他们的嘴大,说只要是有关木材方面的东西都要收检疫费,我们该怎么办?**检疫部门也不过问此事,我们怎么样才可以找到关于已加胶、加漆经过加工的木材不需要交纳检疫费的证据与他们理论呢?他们聘用的大部分都是郑集当地的一些痞子。怎么才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0-09-03 18: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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