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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二期中间有条路,买房时销售说是小区买下的,并在路两头建立起小区名称的大门,有7、8米高,有保安室和车辆进出取卡收费机,用大理石搞得非常豪华。业主信以为然,5年过去了开发商说是市政路把大门拆了,业主去政府投诉,政府也说这么豪华的大门是临时围蔽,小区工程建完了要拆掉验收,开发商也说购房合同有标明是市政路,与购房时说法相反,摆明就是坑业主。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如何维权,告开发商能打赢吗,有没得赔偿。

其他 2015-05-04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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