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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于9月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主管部门领导先以我参加了外派培训为由拒绝我的辞职,但我未与公司就培训事项做任何书面协议。9月6日主管部门领导告知我,现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且要1个月的时间做工作交接,交接完后再谈辞退的事由。请问大家,我应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0-09-06 18: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交接,但签署相关文件时需要注意内容,以免处于不利位置。 如果没有相关培训协议,也没有实质培训内容的话,你只需要提前30日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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