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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可以报销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 2018-04-29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可以根据已提供服务年限,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
    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么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 职工患重大疾病无法上班解除劳动合同的,索要经济补偿按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患重大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保监会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如下: 1、恶性肿瘤(癌症)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以上重大疾病定义详见条款) 还有8种轻度重疾 1、早期恶性病变 2、原位癌 3、皮肤癌 4、听力严重受损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主动脉内手术 7、脑垂体瘤、脑囊肿 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8、脑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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