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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08年8月买了**花园*区的一套二手毛坯房,他也是银行按揭的.因为当时房产证没出,所以没有立即过户,只是在房产中介签订了一个合同和交了3万元定金. 当时我提议先装修住入,而卖主也同意了.于是09年元旦我正式装修完毕入住.但是到了09年大概7月左右卖主找到我说房产证出了,但是房价要加4万块钱,我不同意,于是一直拖了1,2个月,后来发现房子已经被查封要拍卖了.是卖主借了他朋友的钱做生意,但是现在生意失败没有钱还,他朋友就起诉他并冻结他现在名下的房产(就是我现在住的),要求拍卖偿还. 我听朋友的建议已经起诉原卖主,要求返还定金以及我的装修费用.现在就是要处理这个优先权的问题,我希望取得房产拍卖后的第二优先权,即第一偿还银行,第二偿还我的费用,第三偿还卖主的朋友. 请问法律上有这个优先权的规定吗?从我的角度来讲,我跟这个房产是有直接关系的,而卖主朋友是间接关系.这个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大呢?我的诉讼是这个月9月13号开庭,我需要做哪些事情呢?

其他 2010-09-07 2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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