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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辽宁省**店市**管理处的职工, 我和丈夫同在一个单位,同时待岗,单位是否应按排其中一个人上班,在此其期间单位应给我们发多少工资

其他 2010-09-08 22: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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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约定支付工资。
  • 待岗并非解除劳动合同,按照 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或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大连市关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息工人员(放假休息待岗)和离岗退养人员(内退),用人单位应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用人单位与职工集体协商确定,但分别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90%。用人单位支付给息工、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后,实际支付给息工、离岗退养人员的生活费,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 夫妻是否可以同时待岗,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 按约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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