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台资厂工作了快16年了,担任生产主管已有多年。今年五月起佛山调基本底薪,老板要求减少工作时数的情况下完成原有的生产数量,我认为做不到,和老板协商,老板把我大骂一顿,撤了我生产主管的职位,暂时没有降我的工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老板要解雇我,我能获得什么赔偿,如果他变相的要我少上班,以此来减少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我现在一个月工作25到26天,是每星期休息一天的,按月薪算,晚上被要求加班,税前收入是7500,如果被解雇,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其他 2015-05-09 11: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追问】如果合同期到了,他不与我续签,我不是一点赔偿都拿不到了?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购买社会保险,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办理了大量此类案件,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如需专业律师指导、维权请来电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