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因忙而强迫礼拜六和礼拜天加班,不加班要请假,请假不批算旷工,请问我能不能向劳动局告他

征地补偿 2015-05-11 13: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你对公司不满,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
    【追问】公司采用的是综合计算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