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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到约定时间收房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收房成功,甲方同意维修后交房,但已经将近一年时间才准备收房;2.我在未拿到房情况下,物业费却已开始收缴是否合理;3.与甲方提出违约金问题,甲方认为验房已经算收房,房屋质量问题维修后交房不违反合同;4.咨询;违约金是否成立。物业费该不该收。谢谢

其他 2015-05-12 2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赔偿责任,物业费你无需承担,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附近
  • 您好,看合同怎么约定。
    【追问】你好律师。合同中有这一条;该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如存在属工程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保修,出卖人按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买受人不得籍词拒绝收楼。买受人以该商品房属工程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楼或拒绝办理交付手续而引起的逾期交楼的逾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这一条是否说明清楚,甲方不需要承担赔付谢谢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在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 违约金成立,物业费可以让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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