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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晚上好!我最近被**微店害苦了。我用两个手机号分别注册了两个微店,我和供应商以及下属分销商都有合作协议,形成了上下游供求关系,小货就通过微店操作流通了。结果,成交五六笔,五六万块钱,就被**微店以怀疑套现之“罪名”,冻结了我们的账户,两三万元既不能到账,也不能退回付款人。说要提供什么资料才可以等15天以后退款。那么问题就出来了:一、为什么注册网点时不认真审核注册人的资格呢?二、当注册成功后正常交易了,再给会员(微店主)安一个莫须有“罪名”——套现。要想解冻账户,必需提供若干个资料证明。那么,为什么不在注册时让注册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呢?这不是欺诈是什么?三、以怀疑别人套现为名,实则是非法扣留或占用客户资金,为其己用,实在是令人深恶痛绝!!!我的问题是被**微店任意安一个“罪名”怀疑套现,就冻结三四万块钱。这是我一个人三四万。如果全国全世界开微店的被冻结的人有一万人,平均被冻结一万元,那么**账户上就有一个亿的资金停留在账户上15天以上,这是什么概念?若果被冻结的人超过100万人呢?那么就有100个亿在**账户上被占用。不说用作投资或资金周转等用途,就说100个亿的利息就是一个惊天的数目。同时,对于**股票以及股民,也将是不言而喻的了。像我这样的问题怎么解决?**微店怎么追究?谢谢!

刑事辩护 2015-05-14 1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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