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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联系了我,让我向他们公司投入资金,进行期货配资,我于2010年8月8日跟他们签了协议,随后在周日8月29日通过我的建设银行账户公司的建设银行账户4******8 汇入2万5千元钱。 谁知,我周一8月30日要求他们把钱调出来给我操作期货,他们不给。周二8月31日继续要求,他们也没有给。于是周三9月1日打电话问公司财务部,得知为我服务的业务员刘XX挪用了公司的钱。周四9月2日,我发现,业务员挪用资金纯属公司内部问题,与客户无关,他们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我与业务员挪用资金有任何联系,于是继续要求他们把钱调出来给我操作期货,受到无理拒绝。周五9月3日,我向业务部经理许XX提出退钱的要求,老板郑XX当时满口答应客户利益不受损失,叫我等一个星期时间解决问题。9月9日,我又打电话给郑老板,郑马上翻脸,他说他跟我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完全是业务员刘忽悠了我,充其量只是从道义上给我一点钱,而且还宣称我手里持有的跟他签的合同是假的,完全是刘小青捏造的于我相信合同为假合同,于是缺乏证据,感到非常失望. 请问我这个官司有多大赢概率?

基金期货 2010-09-13 1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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