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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破产者A想拍卖个人财产以还债,拍卖物品为一幅珍藏多年的油画。参与拍卖者B以100美元应价成交。B事后请人估价,得知该画为一幅失窃的世界名画。价值数百万美元。A得知消息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成交。

其他 2018-04-30 1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在我国不存在个人破产,无论是民事诉讼程序,还是破产还债程序,我国法律只允许法人企业进行破产,非法人企业可以清算还债,但不允许破产,个人更不允许破产。个人不存在破产的问题,如果你是公司,做公司注销,走的是破产清算,清算结束还是还不起你钱就不再还了;这中间有些是走的简易注销,会在工商局由备案说这些债务由公司股东继续承担。如果走的是正常清算,跟个人没啥关系,公司不在了,就不用还钱了。
  • 《破产法》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所说情形如属破产清算,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 不属于重大误解,是市场经济中应自行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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