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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要求老公付给本人生活费,本人因为98年被老公单位的副所长强抓引产,导致从引产当月长期服药,至今不能生育,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扶养,当时98年我老公和副所长都写了保证字据,保证书写明引产后的一切生活费等都由我老公负责。但是我老公两年多没给本人一分钱的玫活费,我老公收入稳定,每月各项收入9000元,(实发工资卡上到手7000元,还有零星不发工资卡上和公积金)。住房急需维修卫生管道地板设施2万元,急需医治胆结石1万元和买冰箱3000元。法院应该判给本人多少生活费?拿到判决书,上诉的诉状怎么写,上诉需带哪些材料?上诉什么时候开庭,从上诉到出判决书需多少时间?什么时候申请强制执行?从申请强制执行到本人拿到生活费需多少时间?

其他 2018-03-18 0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的。如需帮助,可联系
  • 强制执行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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