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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十月二号及三号调为九月份的周一周二进行休假,故十月二号及三号需正常上班,公司不给于加班费,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仲裁 2010-09-19 14: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日工作的,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安排调休。
  • 不合理。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无权变更
  • 不合理。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用调休来代替,只有双休日和平时加班可以调休。
  • 法定节日工作的,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安排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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