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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集团两分公司合并,我们公司注销搬入另一公司,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工作内容和地点不变,我不愿意去新公司有不补偿吗

其他 2015-05-29 13: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你好,谢谢你的解答,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听其他人说过不影响工作情况是没有补偿的。且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啊?
    【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
  • 单位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一个月工资。
  • 如果新的单位公司主体变更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企业合并后劳动关系持续履行,若公司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需要给你补偿。
  • 关键是看工龄有没有被取断,如果工龄重新计算,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若是累计持续的,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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