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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发腰椎间盘突出,医生开了病假后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然后公司人事说就算我现在请病假,等三个月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马上和我解除合同并且不用赔偿我。请问各位律师,医疗期满后公司能否立刻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30天通知我?比如我8月底医疗期满,是否8月底就可以解除?我又能否得到赔偿?

其他 2016-02-18 07: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解除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你的合同期限?除非你的合同已到期,否则不能医疗期满后就解除合同。
    【追问】我在公司工作七个月,合同是签的两年的。那如果医疗期一结束,他们立即通知我解除合同,三十天后是否就能解除呢?
  • 除非你的合同已到期,否则不能医疗期满后就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解除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合同没到期的,公司解除是违法的,要支付你赔偿金;合同到期的,顺延到医疗期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给你一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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