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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今年5月19日在厂里上班的时候左腿骨折断了,右脚脚趾头骨折了三个,厂里给我出钱治疗,直到把伤养好,如果我以后还在那厂里工作能赔偿我多少钱,如果不在那厂里做了,又能赔偿我多少钱,请问我这算是几级伤残。我在无锡江阴上班。

征地补偿 2015-06-05 09: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无论你今后是否在该厂上班,都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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