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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1日晚,12时25分左右,我正在家里写工作报表{我的卧室}父亲母亲正在睡觉,客厅灯已经关了,父亲母亲的,卧室灯也关了,突然冲进来一帮人,我不明情况,起来就往客厅走,然后那一帮人就开始拿着皮带,橡胶棒,殴打我,这时候父亲出来了,然后就替我挡他们,他们就打父亲,我情急之下在厨房拿了菜刀进行反抗,结果对方三人被我砍伤,,其中一人初次鉴定为轻伤,后来又是重伤,其他两人为轻伤,,我属于轻微伤,父亲轻伤,,现在派出所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现在在上海长宁做生意,案件准备移交检察院,请问我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赔偿

刑事辩护 2010-09-25 2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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