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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酒店做后勤经理5年半了 上个月酒店新换了一个老总 来了一个多月说我工作不能达到她的要求 要求调整岗位 降低工资 要求我去保安部做保安 拿保安工资 请问这样安排我有权利要求解除劳动和约申请补偿么 本来我要求公司能补偿我2月工资我就自己办离职手续了 他们说公司没辞退我不做补偿 我到劳动局申请了仲裁表 还没正式递交 公司今天要我回原部门上班 恢复愿职位 但是我与公司因为要求补偿2个月工资问题搞的挺僵持的 回去上班以后麻烦事会更多 我想问下不回去上班可以继续申请仲裁么 或者上班后刁难我的话怎么办 ) 昨天我回单位上班了 公司什么都没说 今天老总叫我找单总(公司股东)安排新工作 工作新内容是 后勤部门除酒店外围卫生属于后勤部负责外 其他交给其他部门带管 我的任务是负责外围卫生 客用洗手间 员工洗手间 各楼层通道卫生 垃圾车(桶)卫生和清洗 清运垃圾 绿化 等 上班时间则是9:00-11:30 14:00-15:30 17:00-19:00 20:00-21:00 外围工作本来是由外围专门的一个人负责的 由于活比较胀年纪青的都不会去做(现是一位年纪大的阿叔在做) 我以感觉自己象一个人被劳动教养的感觉 但公司没有任何可以这么做的理由 只说我工作不到位 我想咨询下 我做一个经理的岗位现在这样的安排是不是属于公司违约了呢 如果违约我的补偿金是双倍的么 还有我们公司开业至今每周是6天工作日 1月休4天(每天8小时+) 我可以申请补偿多上的1天的加班费么 我的合同5金是07。3月交的 03。9月至07。3月的养老5金还有权利要求公司补交么 仲裁期间假如胜诉所有产生的费用是不是由对方出

仲裁 2008-11-20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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