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单位一名职工因病去世,应该有哪些待遇?抚恤金、丧葬费、一次性补助社保单位是否承担?

其他 2017-11-16 04:3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丧葬费:
    可能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但最高也有一次性补助10个月基本退休费(有遗体火化证才能领取),包干使用,即多不退少不补。
      抚恤金是单位发给伤残职工的和死亡职工受供养直系亲属的,可以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抚恤金的标准: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 1.一次性抚恤金:如果是离休人员,那么按本人死亡当月的基本养老金10个月发放。如果是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可以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8个月发放。
    2.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在一次性抚恤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之后,企业将不会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
    3.已经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之后,则是当地相关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养老保险相关的规定发放;在职职工非因工负伤死亡或因病死亡,除了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之外,将由企业单位依照以上的相关标准发给丧葬费补助待遇。
  • 参保人死亡,则其个人保险的账户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的领取标准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 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具体建议当面咨询本律师
  • 你提供的信息不详,建议及时维权,详情可以电话联系。
  • 1、属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赔偿数额从十几万到四十几万不等。 2、不属工伤。十个月工资抚恤金、六个月工资丧葬费、退还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和医保部分。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电话联系。
  • 关键是搞清是否是工伤这个问题。
  • 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你说上述费用(6+3+6)加起来也就15个月的工资!
  • 十个月工资抚恤金、六个月工资丧葬费、退还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和医保部分。
  • 如果是突然死亡,那么应该承担,否则只需支付少许费用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