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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年7月进公司,今年6月2日公司人事打电话通知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要求按劳动法赔偿,人事没有当场答复,但第二天就要求我需天天打卡,外出需领导批准,8日要求我每天早晚上下班均需打卡,外出需报批,每天需写拜访记入,15日要求我到厦门进行培训,需当天往返,只报销车费。如没到按旷工处理。请问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是需要等合同到期后才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话可以要多少赔偿?

其他 2016-01-02 08: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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