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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甲2013年1月1日向我借了100万,期限1年,乙为担保人,担保时间为期满后2年。现在甲消失无踪,我只能向法院起诉乙,乙原来与其妻子有共有房屋一套(仅有一套80多平米),乙在2014年8月以市价过户给了乙的父亲用于还债(有他父亲2011年借钱给他的欠条,大致内容就是借现金50万3年不还房子抵债)。请问我能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该套房子吗?

离婚 2015-06-20 16: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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