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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有人向我借款,并且有保证人,未写还款日期,借款后借款人不知道去向,向保证人索要至今未果,请问保证人现在还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是多大。我现在能否要求保证日偿还?谢谢

其他 2015-08-06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到期之后2年之内,详细可来电咨询 刘律师
    【追问】保证人现在还有责任吗
  • 立即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
  •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保证人仅在借条上写明“保证人”字样的,视为连带保证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又因未写明还款日期,也无法向债务人索要借款,所以保证期间未过,俣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你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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