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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结婚登记前向女方父母借8万(没写借条),共计11万买的房,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结婚后也没现在打算离婚,可是男方不承认借了8万块钱的事,女方只有4万元的取钱凭证,买房时也是取得现金男方办理的手续,另外男方还有家暴和婚外情,同时男方也不同意将孩子判给女方,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不是买房的八万元也无法追回?

离婚 2015-06-24 1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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