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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三个姐姐,我本来只能生一胎,第一个女儿生下来是脑瘫,计生办给了一个照顾性二胎指标,5年前我捡拾到一个弃婴,一直抚养至今,今年年初到公证处去办理了,现在还可以再生一胎吗?可是在派出所上户口的时候,有签订协议,我们是义务抚养她,她却没有义务赡养我们夫妻的,而且不成立母女关系,户口也是另立的,不和我们一起。

妇女儿童权益 2010-10-08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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