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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子车祸去世后。和儿媳各自都得到应有的钱,现在儿媳想把现在自己的房子过户她女儿名下(因为儿媳住房的房权证是老人名字)如果现在房子过给她,他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老人又怕她得到房子不尽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和儿媳写个条约,将来儿媳不赡养,这个条约有法律保护吗?到那时老人还能要回房子来吗?请张律师再指点一下。

其他 2015-06-29 1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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