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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合同签的是三年合同,试用期约定三个月,我的领导在做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后(并未对照录用条件),决定作出试用期延期一个月的处理。当时我对这个决定表示同意。单位因此没有给我办转正(合同着三个月试用期考核满意,会办转正的)。到了第四个月初,我的领导写了一封邮件,发送我和人事,写着如果延试用期违反中国法律,需要终止合同(领导是外国人)。后来我和人事开了个会,双方同意还是保留延试用期这个决定。再后来我在第四个月月中辞职了。请问我在法律上算不算试用期满自然转正了?十分感谢!

其他 2015-06-28 17:5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的
    【追问】律师你好,谢谢回复。你的意思是否是,试用期时间只能是合同上约定的三个月?那么超出三个月的部分,算已经是正式工了吗?
  • 按照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追问】律师你好,请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试用期时长只能是约定的三个月?那么超出三个月的部分,法律上算不算转正了呢?
  • 您好,一般是的
  • 你好,咨询社保单位
    【追问】律师你好,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四个月都交了社保。社保交的数额四个月是一样的。
  • 您好,按合同规定。
    【追问】律师你好,请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试用期时长只能是约定的三个月?那么超出三个月的部分,法律上算不算转正了呢?
  • 依据约定处理
    【追问】律师你好,谢谢回复。请问你的意思是否是:试用期只能是约定的三个月?超出三个月的部分,法律上是不是算转正了呢?
  • 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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