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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5月26号上班,六月5号上夜班时手指被机器压伤,厂方及时领我到医院处理伤口,医院要求前三天必须每天到医院输液,可第二天厂方并没有带我去,不闻不问,,第四天我去厂里找他们,给了我一百元人民币,然我去小诊所复查,并特别强调只洗洗包扎就可以了,伤好之前在家休息工资也按工伤给我算的,,去的时候告诉我们每个月二十号发工资,后来又说二十六号发,可这个月二十六号我打电话问他工资时,厂方给我的回答是必须等到下个月二十号才能一起发,,现在生活费没了,因为工伤不能上班,现在吃饭的是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厂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其他 2016-02-02 0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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