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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门口的建筑物及土地被本村A一家人挖掉,毁坏严重侵害了私人财产.现申诉如下: 事情从十几年前说起,房屋门口的土地原来确系属本村村民A的,后由村民B将这块土地调换.门口的这块土地应属村民B的.我家为了建房,有利房屋大门口的环境阳光.拿出部分土地与B调换,从此房门口的这块土地应该属我们家的.调换土地的事情村民.村两委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后来村民A与B两人发生其它矛盾,A要求与B原来调换的土地要回来.A蛮不讲理.要把我家房门口从B处调换的土地要去,毁坏门口的建筑物,还扬言要拆掉门口的小房子.强拿硬要我家的财物,任意损毁我家里的建筑物,严重危害了我们全家的人身财产安全. A为了夺取我家门口的土地,不择手段,采取耍花招,以威胁等方法.去年5月县农办和县信访局,不经调研究,不实事求是,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签字下文把我家门口的土地划规于A,造成重大失实的严重后果. A多次气凶凶地窜到我家周围毁坏建筑物,损坏种植物(水果树,庄稼等). 因当地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很好的处理,就像杭州市信访局申述此事,经过调查受理,下了一个处理结果: 杭州12345受理中心: 县信访局县长电话受理办公室: 经查:该信访问题的根源是A与B的土地纠纷。2005年县信访局、县农办对土地纠纷进行复查,明确B应如数归还侵占A从王**处换来的0.122亩土地,因B侵占后又调给C(我们家),并且C于1998年又审批建房屋,不可能原本归还,根据实际情况,镇政府从其他地块同类型土地调剂归还给A0.122亩。以上情况已当面告知A,要求其不得侵犯C家的房屋,否则依法进行处理。 2008-01-10 16:24:46 在处理结果下来之后,A一家人目无法律又曾几次的对我们家建筑物进行毁坏,那是严重侵犯人家的私有财产,属于侵占行为.而镇镇府有关部门又没有对他们进行处理.跟相关部门说起处理结果,他们却说政府只是协调处理结果没有法律效果的?打电话到杭州市信访局说明情况后,叫我们上法院,如果打官司应该打么打。

诉讼 2008-11-24 1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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