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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7年过世,当时,老父亲没有立下任何遗嘱。2014年,我妈立下遗嘱由两位孙子继承房屋产权,而两位儿子和一位女儿却没有继承权。该遗嘱是否有效?

其他 2015-07-06 1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父亲未立遗嘱的,他的份额由你母亲与子女共同继承。如未分割遗产的,你母亲不能擅自将房产立遗嘱让他人继承。
  • 你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以及你们兄弟姐妹都是有继承权的,应当平分父亲留下的遗产,现在你母亲留下遗嘱,擅自处分了这套房产,侵害了你们的利益,属于她的部分她有权处分,但是属于你们的部分她不能擅自处分,这一部分她的处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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