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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4年7月进入重庆**食品有限公司的。在公司任销售总监。工资结算以底薪加提成。提成是按客户上月回款计算。公司规定每月10日发上月工资。但自从2015年4月份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管理人员的3月份工资部份未发完,4月、5月、工资到目前也没发,6月份工资也到发放时间了。公司员工已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述了。请问按目前情况,本人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发放全部工资,发放我所有销售提成。补偿我工资滞纳金。因与公司在销售提成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我与公司未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请问能要求公司发放双倍工资吗?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2天,可我公司每月都要求上26天班。请问能否要求公司补发加班工资?

其他 2015-07-07 14: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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