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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能不能在外地办理

离婚 2010-10-12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在当地住满一年以上的,即可在居住地法院办理。
  • 如果被诉方在中山居住达一年以上,则可以通过中山法院诉讼离婚
  • 夫妻感情应珍惜,离婚须慎重。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则如果双方已就离婚形成合意,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未能就离婚形成合意,则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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