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乙双方就继承原因说明如下: 一 、甲方说明:我和我老伴都已70岁,膝下无儿.闺女早已出嫁,身体又不好,急需人照看。 二 、乙方原因说明:本人应该照看父母,可在干活中脚部严重受伤,有病历为证,现在父母急需要用人照看,我已决定让我女过户二老名下,代我照看二老日常生活并享有继承权。 甲乙丙三方,就以上继承权达成协议同意如下: 一 、甲方同意乙方提出代继承权。 二 、乙方同意继承权转交丙方继承。 三 、丙方本人同意以后两位老人的一切日常生活由我承担,立字为证,决不反悔。 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请问此协议能否公正

其他 2010-10-12 12: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