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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后公司调整把我分到另一分公司,新公司要我们重新签薪资单,比原来低,我不想签,现在的公司派我们出差,费用都由我们垫资,我们贴的定额发票,公司却说不行,不能报销,必须要机打发票,但是在我出差的区域很少酒店有住宿的机打发票,公司以不是机打发票唯有不予报销,这合法吗?怎么办?

其他 2015-07-10 09: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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