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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监督员,今年10月底到期,9月单位说,不与我续签,我没有错,单位解释是合同期满,我现在失业,单位有补偿吗,住房上了两年,降温只给了60元3个月,工资830元。涨到960元,没有给,45岁社保如何缴,谢谢。现在单位还在招新人,是不是招新人比用老人划算。

其他 2010-10-13 13: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工作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2社会保险费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解决
  • 你好! 应当补偿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解决!
  • 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电话详细咨询我。
  • 应该有。
  • 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如果没有达到当地最底工资标准的可以要求补足。
  • 1 单位没有交保险吗?若没交可要求单位补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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