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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受工伤

其他 2015-07-14 1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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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如单位不足额支付津贴的,可以及时仲裁维权。。。。。。。
  • 您好,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未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
  • 5级应该不上班,保留劳动关系,按照工资标准的70%领取工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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