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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接触过《劳动法》,以前也没接触过合同,但为了谋生,跟单位订了《劳动合同书》,其中“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全部内容仅一句话:“乙方聘用期基本工资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社会保险按个人承担上三分之一,单位承担三分之二。”纸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您能否为我起诉?愿意面谈。

其他 2015-07-27 14: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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