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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一套一的安置房,我妈嫁我爸的时候带有一幼女我们爸妈是1996年离了婚的、房子是2001年才拿到的,也就是这套房子是离婚后我爸的个人财产,直到现在我爸去世也没再婚。现在这套房子所以一切手续都被我姑妈拿去了。现在他们有两个意思:第一这套房子有我一半和我奶奶一半,如果我要过户的话必须要过成我和奶奶的名字。,第二这个我爸他们还在监狱服刑的最小的兄弟又牵扯进来。等我们幺爸2012年服刑完后,商量把这套房子卖了,卖的这套房子的钱,我一半,另一半作为以后奶奶和幺爸的赡养费。我想质询下:奶奶现在还有一女三子,不止我爸一个。现在我爸走了以后。是该承担该有义务赡养是奶奶现在还在的儿子女儿来赡养,还是由我这个孙子该有义务赡养她老人家?现在还有一个幺爸这个问题也是该我这个做侄儿的来帮助?还是他们亲的兄弟姐妹来来帮助?幺爸下面是有一女已是成年人。

其他 2010-10-15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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