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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家原有父母及兄弟姐妹多人,1990年拆迁,拆迁之前是父母承租的房管所的公房2间平房,拆迁之后得到3套承租的楼房,其中一套是父母和老四居住,老四是承租人。拆迁之后3年父亲去世,母亲和老四继续居住。6年之前按照房改房政策,老四购买了那套楼房,购房前只经过母亲同意,没有经过其他弟兄姐妹同意。母亲没有工作,购房折抵了老四的工龄,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四一个人的名字。今年初,母亲去世。请问律师:那套楼房其他弟兄姐妹能继承吗?谢谢律师

其他 2017-12-10 10:0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其他姐妹不能继承
  • 你好,不可以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 一般情况下其他姐妹不能继承。。。。。
  • 您好,你们有继承权,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您好,不可以。
  • 您好!不能继承,房屋属于老四。
  • 你好,一般可以的
  • 你好,一般情况下其他姐妹不能继承,因为老四之前是共同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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