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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组里集体土地在2009年前被大部分征收,我是2010年入嫁女未分到土地,长期居住而且户口迁入到老公家,国家政策好,为了我们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规划预留地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被征地农民安置和发展的国有建设用地。因组长放弃预留地换成预留地款,我可以享受组里农村集体预留地款的分配吗?我该如何要求预留地款分配?请有正义感的律师帮帮我,不胜感激!

其他 2015-07-21 14: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在2009年征地拆迁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你是在此时间后获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不能获得预留款项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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