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表弟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在西安建筑工地搭建钢构,由于钢构倒塌,将我表弟塌死了,现在应该按什么标准来索求赔偿

其他 2019-06-21 09:0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具体算连系我
  • 您好,建议最好还是申报工伤。私了如果以后出了问题,比较麻烦。劳动关系:保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伤残津贴:单位安排工作或月津贴70%。缴费基数:本人月工资。 劳动关系:解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个月。 缴费基数:成都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因工死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
  • 您好,是不是工伤还不能确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同时请求双份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交通事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和非机动车事故。而对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产生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电动三轮车是非机动车。公安机关在实践中不给予电动三轮车登记上牌,电动三轮车也不能像其他机动车一样可以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因此本案应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原则进行处理,区分其是否为机动车无实际意义;第二种意见认为,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区分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能一概而论,既要考虑其动力装置,还要考虑其设计时速等相关因素。区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认定双方赔偿比例时,至少悬殊10%,因此有必要分清。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您,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
  • 最少60万。。。。。。
  • 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
  • 工伤死亡,依法应赔偿近六十万元
  • 20年的本人工资。。
  • 可以申请认定工亡的,
  • 如果有合同的话 需要按照工亡标准计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