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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13年12月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卖方家庭也是愿意卖房,但整个小区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卖方也表示会积极协助我们办理房产过户。我们双方通过中介完成了交易手续,在合同上约定我将卖方已花费的钱一次性付给了卖方,同时按照卖方的按揭贷款合同用卖方的名字延续还房贷按揭,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卖方无条件配合办理。目前,小区已经开始办理房产证,但办理进度太慢。因卖方现在产生了债务纠纷,法院现在要强制执行这套房子,进行拍卖。卖方产生债务纠纷是今年发生的事情。请问,我能保全这套房子吗?

其他 2015-08-02 12: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 可提出执行异议。
    【追问】谢谢您在周末时间里的回复!我问过法院执行局的人,说即使我们提了执行异议也没用。说我们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证据,一般都会驳回我的执行异议。但房产证没有是因为这个小区没有办下来的原因,而且现在小区也在办理了。卖房的人也是支持房产证办下来后积极协助办理过户。而卖房的人现在是一清二白,说是名下还有一个厂房,具体厂房在哪儿还不清楚。您说,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保全这个房子,等到房产证下来,即可以办理过户。再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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