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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私人建厂,转让了农村的土地,需要重新办理土地证吗?

其他 2019-06-19 04: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需要办理的,但如果属于集体土地,是办理不了的。
  • 你好,需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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