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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发现购房合同上写着“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划拨证为.....”请问,以“划拨方式”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有什么不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建商品房对社会出售是否合法?谢谢!

其他 2010-10-28 10: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就是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商品房的价格里没有包含土地使用金,在办证时政府会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不予办证。按照法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建商品房房前,应该先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在出让方式,或者销售前变更为出让方式,否则不能销售。你的情况是开发商隐瞒了真实情况,涉嫌民事欺诈,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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